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宁夏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
实习单位以县、乡两级事业单位为主。参加实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人社部门选派、实习单位管理。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具体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类区每人每月1300元,二类区1220元,三类区1150元。
宁夏把高校毕业生实习工作纳入就业总体规划。各级人社部门将把符合条件的就业援助对象,优先安排到事业单位实习,并为实习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代办集体户口、就业指导等服务。同时,宁夏鼓励实习单位在自治区财政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实习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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