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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待遇继续提高群众普遍受惠

来源:广东省人社厅 时间:2015/1/19 10:14:00 点击:

 

截至2014年底,广东省城镇新增就业159.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8.7万人,促进创业19.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33%137.4%192%。农村劳动力转移减免费培训67.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社会保障卡户籍登记发卡数8228万人,发卡率95.3%,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

2014年广东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都有稳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提高10%达到2197/月,全国排名为前8名。从20147月起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在全国的排名由第15名提升至第11名,使全省858万城乡老年居民受益。

医保的惠民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2014年全省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亿,参保率逾97%。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7%7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47万和43万。

目前广东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达23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65%。而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障,全省除深圳外的20个市均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与此同时,2014年全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都有所提高。目前全省失业保险金(含求职补贴)人均1471/月,居全国第一;两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标准至人均2548/月,居全国第五;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从分娩期延伸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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