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社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决定,自2015年4月25日起至9月2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规范用工秩序专项行动。
检查重点对象是内蒙古行政区域内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单位,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类用工单位基本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履约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劳动用工备案、劳务派遣用工等情况。
检查将通过网格化、网络化全面推动网上办公,在网上用工备案的基础上,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实名发放,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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