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派遣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正文

北京市将建社会公益就业组织

来源: 时间:2014/9/29 9:54:00 点击: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自见今年10月1日起,将试点在部分街道、乡镇建立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2015年在全市推开。

        根据新政策,北京市把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安置范围,每个街道、乡镇都将明确一家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

        市、区县人社部门将建立公益性岗位征集制度,面向各区县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征集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绿色生态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中,适合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的岗位。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在北京市人社局核定的公益性岗位定额内,安置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实行全日制用工管理,与被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岗位补贴。一般地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900元,重点帮扶地区每人每月3250元。

        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立后,将取代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实现统一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统一补贴标准、统一管理规范。

附件:

 

上一篇:贵州乡镇公务员培训立足农村工作实际
下一篇:陕西上半年发放小额贷款36亿元发

Copyright © 2003 - 2016 LirenTalen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立人人才集团    陕ICP备120097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