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出台10项众创政策,扶持众创空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创新创业。
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或者管理运营众创空间,各区县、功能区和高校将免费为众创空间提供专门场所。到2016年,全市将建设100个以上的众创空间。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和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各类专业化众创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创业门槛进一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可以为零。
加大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引导,对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获不超过2年、最高50万元的二次贷款和贴息支持。
建设一批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对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的教师在职称和考核上给予倾斜。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可以落户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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