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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促进大学生创业“六到位”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2014/12/5 9:35:00 点击:

 

        近年来,辽宁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主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通过“六到位”引导和扶持了一批大学生实现创业。

        政策制定到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辽宁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任务指标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及开展时间,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创业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大学生创业引领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把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位。

        创业指导到位。根据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的特点和要求,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通过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进校园活动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起来,为有不同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创业孵化服务。同时,将创业服务工作主动延伸到辖区内的职业学校,组织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帮扶。积极发挥创业指导中心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教育培训到位。按照“巩固成果、拓展领域、扩大总量、提高质量”的思路,积极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支持协助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创业指导课程,加强创业教育。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依托创业培训机构,组织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参加了创业培训,并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创业补贴。

        资金保障到位。为了更好地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8年辽宁省设立2亿元创业资金,其中列支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2014年,先后对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政策进行了如下调整:取消贷款对象本市户籍限制并放宽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10万元、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简化经办流程和时限、为开办“网店”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取得营业执照,可每人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资源整合到位。2014年6月,由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广播电视台携手高校、企业创建的辽宁省大学生创就业联盟在沈阳市科学宫正式启动。创建辽宁大学生创就业联盟,意在搭建起政府、企业与高校毕业生联动的创业就业平台,推动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成功率。联盟成立以后,通过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解读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创业就业相关法规,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创业人物巡演、巡讲活动。优选优秀企业家联盟成员进校园,以榜样力量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更好地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

        宣传引导到位。积极开展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理念。树立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大力宣传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区和各高校的先进经验,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合作,利用辽宁都市频道,特别创建《各就各位》专栏,宣传报道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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