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5年,新疆将选派5000名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接受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向,以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自治区及地市县国有控股企业、援疆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并鼓励自主创业。
培养对象以2010~2014年毕业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放宽至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培养对象还包括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等。
培养采用疆外与疆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为半年到1年。学员培养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培养合格证书,按照培养协议直接上岗;考试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籍,并责令其退还培养期间所有费用,不再具有赴援疆省市培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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