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启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类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公益性岗位和事业单位,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检查为期3个月。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有无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无采取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是否每年在自治区人社网进行网上备案。
各级人社部门将把劳动者工资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以及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收入固定部分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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