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让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日,四川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7号),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向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延伸,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地区延伸到社区(行政村)。同时,要积极开展网上经办、银行代扣代缴、手机查询、短信提示、自助服务等新型服务,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服务平台。
《通知》规定,经办服务延伸工作自2014年启动试点,2015年覆盖50%以上的乡镇(街道);2016年底全面完成经办服务延伸。
《通知》明确,各地延伸经办服务内容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乡镇(街道)内容指导目录》确定,涵盖了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部分。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省厅基层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配合,并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制定本地区经办服务延伸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2015年起省人社厅将经办服务延伸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及时收集和通报各地推进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市(州)省厅将约谈督办。
|